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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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工作遇到压力时,怎样才能彰显基督?

    问题似乎工作中的挑战往往会带出我的信仰和我同事的信仰(或无信仰)之间的差异。最近我们遇到了一个待人苛刻的老板,我可以看出我的反应在办公室里显得特立独行。我很想分享我的信仰,但也想对每个人日益高涨(并不一定合乎理性)的情绪保持敏感。我如何知道何时与我的同事们分享我的信仰正在影响我在办公室中的表现?我怎样才能做得更好呢?思考你的问题让我想起了我过去经常使用的一句话: “信仰与工作相交之处”。我有意不再使用这句话,因为它并没有准确地描述一个敬虔基督徒该有的生活样式。在一个十字路口,两条路在此发生交会,然后继续向不同的方向行驶。我们的基督信仰不应该仅仅与我们生活的其他方面交会一次而已,基督信仰应该完全融入我们的所是。基于这一心态,我们的基督信仰和神的话语应该贯穿我们所做的一切(提后3:16)。我们应该按照圣经来思考我们产生的每一个想法,我们应该在每一个决定中寻求圣灵引导的智慧。在与他人的所有互动中,我们应该遵循耶稣基督的榜样和命令。但你正确地指出,我们最深刻的信念往往在挑战中凸显出来。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在工作中传达我们行动和决定背后的原因呢?第一,明确自己的基督徒身份。公司在促进多样性和归属感上花费了大量的资金和精力。许多商业领袖自豪地吹嘘他们的组织是一个“每个人都可以完全做真实自我”的地方。真实性和归属感的概念被认为是一个积极的工作场所文化之基石。我愿意相信大多数商业领袖是说到做到的。那么,为什么许多基督徒在工作中选择了主动隐藏自己的核心身份?没有什么比我们在基督里的身份更真实了。我们应该记住,大多数人都有一个真诚的愿望,希望真正了解与他们密切合作的人。你是否曾经着迷地听过一个同事向你描述她的周末爱好?你是否喜欢听着项目伙伴的孩子或孙子的有趣故事发笑?当我们与他人一起工作时,工作会变得更有趣,更有吸引力;当一个人分享他的成长经历、他的个人挑战、他的文化或他的信仰时,我们会了解到什么对他很重要。作为基督徒,我们的信仰是我们的基础,同时也塑造我们。正如我们依靠他人的敞开和分享一样,我们的同事也依靠我们愿意公开我们信仰的程度认识我们。表明信仰不一定非得特意为之。在你与同事的日常互动中,有许多自然的对话方式可以表明你是基督徒。在周五出门之前,与办公室的同事分享周末的活动安排,此时你可以提到教会。如果一个同事公开了她的信仰,你就可以利用这个机会分享你自己的信仰——不是为了制造分歧,而是为了更好地关联和了解彼此。当人们知道你是基督徒时,这就为他们提供了一个视角,通过信仰来看待你和你的决定。这既是一种责任,也是一个机会。第二,以优雅和坦率的态度回应问题。如果人们不知道你是基督徒,你就可以寻找机会通过分享你的决定过程见证信仰,有几种方法可以很好地做到这一点。如果别人要求你解释你的决定,最有效的回答是简单、合乎逻辑、实事求是的。你通常可以给予你的信仰,同时强调对企业的影响:“我们在缺乏完整背景的情况下预设了数据和结果,这样做是不明智的,这对项目干系人来说也不公平。除此之外,作为一个基督徒,诚信是我想要认真实践的一个原则。我不能批准那份报告。”或者当你和你的基督徒同事开始在背后议论他人时,你可以提到你们的共同信仰:“我很高兴我们能这样坦诚交谈,但现在我觉得有点背后议论人的嫌疑。我们能不能暂停一下,祷告求神指导我们如何在不违背圣经价值观的前提下继续谈这件事情?”或者,也许你会有机会向大家介绍一个对团队有益的圣经原则。作为基督徒,我们相信圣经的重要性,你永远不知道你所说的会怎样在一个不熟悉圣经内容的人心中埋下好奇心的种子。保持简单,专注于实际应用:“从客户那里得到这种反馈很难得。这让我想到了《圣经》中最喜欢的一句谚语,它指出批评对倾听者来说可以像黄金一样宝贵。我们能从这一批评中学到什么?”第三,让你的行动展现基督的样式。神的做工总是最好的,创造我们的那位自然知道什么方式对我们以及我们与他人的互动是最好的。诚实、谦卑、忍耐、自制等圣经原则是使职场团队内部兴旺,并建立稳固的客户和利益相关者关系的要素,这一点应该不足为奇。虽然非基督徒可能不会把圣经作为这些明智行为的来源,但他们几乎总是能认识到圣经在其中的价值。如果你的同事知道你是一个基督徒,你的行为自然就能表明基督。如果大多数人认为你的行为符合你的信仰体系,事情就简单了。所以,乐于贴上基督徒的标签,在你的工作场所像个基督徒一样行事。当办公室里的基督徒是最诚实、最善良、最耐心、最体贴的员工时,福音就得到了彰显。注:本文作者Miranda Carls,转载自https://www.tgcchinese.org/article/point-work-stressf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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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彻底改变读经方式的4种方法

    读早期教父的布道稿会令人很是汗颜。随便从奥古斯丁的《诗篇注释》(Enarrations on the Psalms) 抽出一段文字,都是字字珠玑( a tour de force),每段文字都是一段迷宫般的旅程,奥古斯丁能从《诗篇》讲到《创世记》《出埃及记》、福音书、《启示录》,然后再回到《诗篇》。威廉·布莱克(William Blake)训练自己从每一粒沙子中看到世界;奥古斯丁则从每一节经文中看到整本圣经,正如万花筒里不同的镜子里总反射出同样的画面。读奥古斯丁的书,让我自惭形秽,这并不是因为他说的全都对。有的时候他弯弯绕绕太多,把自己绕到死胡同里,不得不掉头转回。奥古斯丁让人自叹不如,是因为他不需要任何我们现在依靠的辅助工具,就能纵横整本圣经,前后联系起来。他没有使用串珠圣经,更谈不上什么圣经软件或搜索引擎。从教父时代到宗教改革时期,基督教大师们在诸多正典中闲庭信步,任意切换,因为正典已经牢牢地储存在他们的记忆宫殿里。我们不太可能指望自己能够像他们对圣经烂熟于胸中,但是否有一种办法能够有接近的效果呢?如果我们掌握并操练这四点,就有可能。第一,相信经文。我真正的意思是:相信作者(英文此处为 Author, 大写的作者,意指神——译注)归根结底,这意味着相信这本书是上帝用人类语言表达的。这些话就是上帝的话。如果你不相信这一点,我说什么你都听不懂。相信经文,也意味着相信圣经里的每个遣词造句都恰到好处,都有其深意。圣灵不会浪费祂的气息。圣经也不会无端地提供细节资料。 圣经告诉我们,亚伯拉罕有 318 名勇士,这是有原因的。圣灵也希望我们知道躺在伯赛大池边的人已经瘫痪了 38 年。 那 153 条鱼(约 21:11,译注)仅仅是地方色彩的吗?不,这是上帝话语的一部分。如果有人问为什么圣经告诉我们拉撒路在坟墓里呆了四天,不要回答:“事情就是如此“。这回答没错,但为什么圣经要告诉我们呢?当圣经作者使用了一个奇怪的短语时,不要妄下结论说,这是一个“古代希伯来俗语”而已。你要意识到这句话是想告诉我们点什么。相信圣经经文也意味着你期待上下文的统一连贯。我必须承认:很多启示录的注释都让我抓狂。你读上个几章,就在情况开始变的越来越激烈时,作者告诉你,约翰歪了一个楼,加入了与主题无关的“小插曲”, 或者“跑题”了。 暂且不说这是圣灵通过作者要说的话, 约翰为什么要如此草率地把这些内容这样编排在一起?他为什么紧锣密鼓,笔下生风,却在最后一刻戛然而止?我们不要把这位人类作者想的那么差劲,他这样写是有原因的。最重要的是,要相信约翰后面那位伟大的作者,祂如果能够协调人类历史上数十亿个主题,祂自然能写出一本上下文通畅的书。第二,没有捷径。多年来,我讲授诠释学时,经常会借用罗伯特·沃伦(Robert Penn Warren)关于如何读诗的说法:诗之美妙,不是第一次读就能体会得到,也不是第十次、第五十次,而是在第一百次。在读第一百次时,不管读到哪里,这之前之后的诗句,我们都会记得。 这就是烂熟于胸中。沃伦的观察与我们的文化习惯正好相反。我们认为立时当下的反映才是自然,因此我们会认为第一次的解读必然是最新鲜的。但沃伦是对的。无论是读一首诗、一本基督教书籍,还是整本圣经,都没有捷径可走。一读、再读、再再读,直到整本书的每一节经文都融入在你里面。闲庭信步才显自然。在注释圣经时,我会把这卷书翻来覆去读上许多遍。我花了七年时间写下启示录的注释,这段日子里,我每天读三章,基本上每周都把整卷书通读一遍。当然,我也花相当多的时间仔细揣摩每句话的意思,但有时候,反复阅读之后才会有最新鲜的洞见。第三,找到那些比你更好的读者,并模仿他们。我最小的儿子是作曲家。我们有时会一起听音乐。他经常会停下来问我:“你听到那段了吗?你注意到钢琴悄悄地加进来了吗?你听到大小调的转化了吗?你注意到节奏有多复杂吗?”我一脸空白地对他说:“一点都没注意到。压根儿没听出来。”也许我会得出结论,认为儿子有妄想症,听到一些根本不存在的声音。但是真相更简单,也更令人惭愧:他听力比我好。他能听到我听不到的声音,部分原因是他在这方面有天赋,还因为他长期的训练, 能听到我听不到的声音。在读圣经时,我们不愿意承认有这样的不平等。我们新教徒认为每个人都能读懂圣经,人人皆祭司。我们不会把圣经用链子锁在图书馆的书架上。每个人都可以读,每个人都可以理解。这固然都是事实。但是同样真实的是,有些人靠著圣灵的恩赐和长期训练,比其他人更擅长阅读。 有些读者能够注意到别人都忽视的东西,好的读者把别人想不到的事情联系起来。有的读者面对圣经这副纷繁复杂的精美刺绣,能够找出规律,而我们其他人看到的只不过是几缕丝线罢了。在我成年之后,詹姆斯·乔丹(James B. Jordan)一直是我的老师。几十年来,我一直在听他讲课,也和他一起上课,但他总能说出一些我从未听过的话。他有一种音乐家的天赋,能够从圣经的某段经文里听到另一处经文的回响。有时,他会不加解释地从 A 直接得出 Z 的结论。我怀疑地皱起眉头。五年后,我终于补上了从 B 到 Y 的空档,然后得出结论:他是对的。如果说这些年我学会了读圣经,那主要是因为我试着模仿吉姆。我认为每个人都应该向詹姆斯学习。但如果你没有的话,那就找到你自己的詹姆斯。找一个这样的人, 他对圣经的解读能够让你浑身充满力量,兴奋喜悦,内心火热。聆听他。模仿他。当你在读经时,想象他站在你的肩膀上,指着你所有错过的所有细节。第四,加入一间让圣经贯穿整个敬拜的教会。前现代的圣经教师有一些我们没有的优势。我们有圣经软件、互联网、无穷无尽的基督教书籍。他们有礼仪。中世纪的修道士们整天在修道院里抄写研究经文。他们每周吟诵整本诗篇,祷告时聆听大段大段的圣经。圣经通过他们的眼睛进入到灵魂,但上帝的话语也时时在耳旁萦绕,口中回味。可惜的是,许多新教教会几乎不可能复制这种体验。许多教会把“圣经”放在教会名字里,但在敬拜中鲜有圣经出现。赞美诗中只有那么一小段经文。牧师在讲道时会读上几节经文,但除此之外,你很少读到或听到圣经。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许多遵循传统礼仪的教会比高举圣经的福音派教会更多地浸润在圣经里。如果福音派基督徒想要达到早期教父们的深度,那么第一步是要像路德宗或圣公会那样,让圣经深深地进入敬拜的每一方面。神的道自然会说话如果你是牧师,请在敬拜中加入更多圣经。如果你不是牧师,那就大声疾呼,多读我们赖以生存的上帝话语。如果你是基督徒,那你最基本要做的就是读经, 一读再读,反反复复地读。你要抱着这样的想法:圣经里的每个字都要告诉你点什么。找到一位导师,跟他学习,学会透过他的视角去读。要相信,那用话语创造的神,同样会用话语把你打造成在基督里的新人。注:本文作者为Peter Leithart,转载自https://www.tgcchinese.org/article/revolutionize-bible-reading